临沂市•蒙阴县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县级权限)


实施主体 蒙阴县教育和体育局 办理方式
基本编码 000133109003A1 实施编码 1137132800446533184000133109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6.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2,3,4,5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结果名称 关于同意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批复 办理结果类型 2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汶河北路123号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21)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9-427815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蒙山路198号B座10楼东首1001号蒙阴县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投诉电话:0539-4278156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汶河北路123号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3-21)号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
窗口编号:(3-21)号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体育法》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一)配备具有相应资格或者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场地、器材和设施; (三)制定通信、安全、交通、卫生健康、食品、应急救援等相关保障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并予以公布。 查看原文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3年1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1号发布) 书面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和负责人姓名; (二)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时间、地点、规模、参赛条件等基本信息; (三)实地核查情况; (四)批准情况。 查看原文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3年1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1号发布) 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实施行政许可。 体育总局指导全国范围内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并予以公布。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行政许可工作。跨行政区域的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由所在行政区域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许可方式,协商不一致的,须向相关行政区域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分别提出申请。 查看原文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3年1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1号发布) 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实地核查,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举办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查看原文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3年1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1号发布)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申请材料或取消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在体育赛事活动开始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或取消手续。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当进行审查,根据情况作出新的许可决定或者撤销原许可决定。 查看原文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3年1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1号发布)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体育赛事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规模、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参赛条件等内容;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 (三)场地、器材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说明性材料; (四)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用以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的书面协议; (五)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查看原文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2023年1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1号发布)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违反《体育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禁止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的处罚。 (一)未经许可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 (二)体育赛事活动因突发事件不具备办赛条件时,未及时中止的; (三)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 (四)有违反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的; (五)未按要求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等保障措施的。 查看原文
《体育法》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禁止组织体育赛事活动的处罚: (一)未经许可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 (二)体育赛事活动因突发事件不具备办赛条件时,未及时中止的; (三)安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 (四)有违反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的; (五)未按要求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等保障措施的。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体育赛事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规模、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参赛条件等内容;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 (三)场地、器材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说明性材料; (四)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用以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的书面协议; (五)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用以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的书面协议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或资质证明材料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政府部门核发
场地、器材和设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说明性材料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申请书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空表下载 10 暂无
风险评估报告、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工作方案、医疗保障及救援方案、赛事活动“熔断”机制、赛事活动组织方案等材料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申请受理 按照法定要求
现场核查 按照法定要求
审批决定 按照法定要求
.制发批准证明文件 按照法定要求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